财经网金融讯9月7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均于官网就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发布公告。
在调整规则上,四家大行均强调,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最低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而对于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
在调整方式及时间安排上,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四家大行均表示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交申请,四大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四大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另外,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银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