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反垄断——健谈的经济学家

admin 2023-12-20 00:33:09 浏览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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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经验
是的,“复杂性”是一个真实存在的词;这是“简化”的反义词。当前关于美国反垄断政策的讨论经常提到“之前”和“之后”。有一种常见的说法是,从20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初左右的“以前”,热心的反垄断监管机构保护了公众利益。但后来,一群反对自由市场的学者发起了一场运动,抛弃了过去的智慧,允许大公司在没有约束和恐惧的情况下蓬勃发展。现在,一群勇敢但四面三刀的改革者正在努力重建保护消费者免受大企业侵害的古老智慧。

然而,这个故事被过分简化到了欺骗的地步。Brian R. Cheffins在《让反垄断与历史和谐共存》(会计、经济和法律:论坛于2022年3月2日在线出版,并将在不久的将来出版纸质版)一书中试图将美国反垄断执法如何演变的简单前后叙述复杂化。

Chevens文章的较早较短版本发表在《2021年冬季商业历史评论》上。我在去年2月写过关于这个版本的文章,这里没有必要重复这些观点。在这里,我只想强调,无论是在“之前”和“之后”时期,甚至是今天,如何应对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并确保消费者能够从竞争市场中受益,这些问题都要复杂得多。选自《从轨道上发射核弹直到碎石弹开》在上世纪70年代之前的“以前”时期,这当然不是常见的政策,对今天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公司来说,也不太可能是一个有用的答案。

即使粗略地看一下,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认为“前”时期是反垄断机构无畏地对抗并拆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的时期是不正确的。例如,如果你看一下20世纪60年代财富500强公司的名单,你会发现美国汽车行业由通用汽车(排名第一)、福特(排名第三)和克莱斯勒(排名第九)主导。美国钢铁公司(排名第5)和伯利恒钢铁公司(排名第13)主导着美国钢铁行业。埃克森美孚(第2位)、美孚美孚(第6位)、海湾石油公司(第7位)和德士古公司(第8位)主导着美国石油行业。由政府监管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排名第11)提供专有的全国性电话服务。通用电气(排名第4)控制着仪器仪表、发动机和涡轮机等一系列行业,而杜邦(排名第12)控制着化学品。

正如一些社会评论家指出的那样,这样的例子很容易被复制。一个著名的例子是,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在1967年出版了一本名为《新工业国家》(The new industrial country)的畅销书,该书本质上认为,美国不再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而是被利用广告来决定消费者需求的大公司所主导。显然,这个时代的反垄断措施并没有阻止大型和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事实上,今天许多人把那些大公司——它们提供的高薪工作、它们当时生产的产品、它们所代表的全球技术领先地位——视为那个时期美国的成功故事。

当时对反垄断当局的主要批评并不是他们对大公司过于激进,而是他们经常与受监管的大公司混为一谈,帮助这些公司避开新进入者,保持高价格,同时又不受影响地进入。与大型企业组织合作。小型合并:例如,1966年最高法院的美国诉沃恩食品杂货店公司案。(384美元270美元)认为,反垄断当局可以阻止美国两家食品杂货连锁店之间的合并,这两家连锁店加起来将拥有洛杉矶食品杂货市场7.5%的份额,理由是如果许多其他食品杂货连锁店之间有许多额外的合并,许多假设合并的最终结果将是没有竞争力的。事实上,在20世纪30年代末,一些州通过了税收立法,这将使任何连锁杂货店失去竞争力,众议院也提出了类似的立法。当时流行的观点是,反垄断的作用不是确保消费者获得竞争的好处,而是在一些传统上由小型和效率较低的生产商主导的行业中,成熟的公司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不受更大、效率更高的公司的进入。更高效的生产者。

在现代经济中,最普遍的反垄断问题可能涉及占主导地位的数字技术。我不清楚这些是否应该是主要的反垄断问题:例如,家庭互联网服务供应缺乏竞争,或者安卓/苹果双头垄断之外的智能手机平台缺乏竞争,这似乎更有可能。的重要性。但大公司(当之无愧)吸引了大量的关注,在过去的几年里,关于反垄断机构应该如何或是否应对这些公司的文章铺天盖地(关于早期的一些帖子,请参阅这里,这里和这里)。Luigi Zingales在“监管大技术”(2022年12月国际清算银行工作文件第1063号)中对权衡和核心问题进行了很好的概述。

津加莱斯认为,占主导地位的数字技术公司表现出强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一旦一家公司应对了在数字世界中站稳脚跟的高昂进入成本,它就会在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从软件到品牌名称及其背后的支持结构)上进行投资,然后为一些接近于零的额外客户成本提供服务。此外,这些公司往往具有网络效应——也就是说,新用户注册当前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以前的用户已经注册了。因此,大型数字公司通常可以以比新进入者更低的成本提供服务(“规模经济”),而且这种服务范围通常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扩大(“规模经济”),并免受新进入者的影响。通过他们当前业务的规模(“网络效应”)。

新进入者当然也不是不可能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赢得数字客户,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公司犯下战略错误,使自己在现有客户群中失去足够的吸引力,从而向新进入者敞开大门。但是,新进入的地方还是很困难。当你再加上收集和转售用户信息的问题时,这些公司利用其良好地位的潜力就变得切实可行了。Zingales写道:

津加莱斯强调,所有这些都具有全球和地缘政治层面。政府希望拥有“全国领先”的数字公司,而不是依赖其他国家的提供商。政府还关注数据控制问题:例如,关于金融交易的数据,或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及其行动的舆论的数据。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Zingales,像所有认真观察这个话题的人一样,坚持认为经济问题,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以及网络效应,是真正的问题,并为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利益。如果消费者生活在一个有100个不同版本的亚马逊(Amazon)、Facebook、谷歌或苹果(Apple)的世界里,这些现有公司的小版本会发现,提供相同的服务要昂贵得多,扩大服务范围要困难得多,用户可能会失去网络效应。出于这些原因,简单的“全部拆除”逻辑在这里不适用。相反,Zingales正在为反垄断机构描绘一个不同的方向——基于“互操作性”和共享更多数据。

要理解互操作性的概念,请考虑某人使用智能手机登机的情况。这个人可能会点击出租车公司,优步,Lyft或其他选择。所有单独的公司都有各自的门户。但反垄断机构可能要求互操作性:也就是说,如果你点击“想搭车吗?”然后自动看到来自任何提供者的所有即时选项。然后你可以点击你所有的收藏夹-关键是你将能够看到他们。人们可以想象在不同的社交媒体网站上发布类似的规则。

至于额外的数据共享的想法,主要的权衡是数据共享有正面和负面的外部性。例如,共享交通流信息有助于减少交通堵塞;分享有关网络搜索的信息可以提供关于病毒是否在当地传播的快速信息;分享遗传信息有助于治疗疾病。另一方面,分享信息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的损失,以及错误信息的潜在成本。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国家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权衡这些权衡:例如,在挪威,所有的个人纳税申报单都是公共信息——这一想法在其他国家似乎很不受欢迎。Zingales建议,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护个人隐私之后,我们应该探索如何让大量数据尽可能广泛地公开。他的想法是,此举将消除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公司在数据存储方面的好处,并鼓励以创新方式使用数据的新公司进入。

关于互操作性和数据共享的想法在本文中只是简单地概述了一下,我提出这些想法更多的是出于讨论的精神,而不是作为现实的政策建议。但这些想法提供了一个跳板,让我们超越了反条件反射式的反重力——超越了过去反垄断方法的神话——而是推动我们思考可能有助于构建数字行业的规则,以提高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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