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通告2022年10月25日15时15分,接市防控办通知,一名外省来我区送货司机入省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初筛报告阳性我区第一时间对该人员落实管控措施,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转入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
经初步流调,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10月25日5时,平定县甘桃驿卡口扫码登记采集核酸;6时至6时20分左右,平定东升高速口附近停留,上高速;6时50分至8时30分,阳泉西高速口下高速,在附近停留;9时30分至15时30分,矿区东窑房小游园附近送货公司院内停留,期间12点左右在附近东窑房社区马后院公房就餐。
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阳泉市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25日来源丨阳和矿区微公号监制丨路文
责编丨廉赟统筹丨黄瓅琛编辑丨赵勇宁 董怡初审核丨苑金龙 刘海涛 梁昕(实习)推荐阅读阳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51号)海报丨从严从细抓好防控 守好守牢阳泉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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