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审批程序全面放宽,手续办理更加快捷,释放了哪些信号!?近期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很多有利于矿井建设的政策,相较于前段时间的疯狂检查,停产整顿,这也算是煤炭人的一个好消息无论是新建矿井的核准、审批,还是停产矿井的复工复产,以及矿井生产能力的核增,都比以前政策有所松动。
恰逢夏季用电高峰,河南水灾,煤炭产能严重不足,在经历了大范围的产能优化之后,很多省份产能下降严重,甚至有些失控,作为曾经西南的产煤大户,重庆,区内全部矿井全部关停,四大火炉之一的重庆,用电也是相当可观的。
所以,现在实际的矿井产能与需求的矿井产能出现不匹配了,国家层面也开始调控了,7月份,内蒙古自治区对鄂尔多斯市38处前期因用地手续不全停产的露天煤矿批复了用地手续,涉及产能6670万吨/年目前这部分煤矿已全部复产,正在加快进行剥离作业,预计8月初即可形成实际产量,达产后日可稳定增加产量20万吨。
国家能源局也多次强调,全力以赴做好煤炭增产增供,要求重点产煤大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强化全国统一市场和资源统筹配置,充分发挥煤炭调出省的“压舱石”作用;产能利用率低的中等产煤省立足省内保供应,督促在产煤矿提高产能利用率,不得随意停产限产。
发挥重点产煤省区、重点煤炭企业、大型煤矿特别是露天煤矿的作用,充分释放有效产能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在产煤矿稳产,加快将已核准核增产能转化为实际产量,加快核准核增优质先进产能煤矿,统筹协调煤炭产运需全过程,停产煤矿抓紧整改隐患,安全验收合格后尽快恢复生产。
对于基建矿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允许联合试运转到期煤矿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为1年通知同时要求,地方有关部门要指导支持企业加快煤矿证照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煤矿尽快审批进入联合试运转;对证照办理齐全的联合试运转煤矿,要及时为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依法依规转入正式生产。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国能煤炭[2012]119号文)有关文件,联合试运转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可见现在至少在政策方面有所调整新建矿井抓住这次机遇,积极组织建设,尽快投产验收,转为生产矿井,免得夜长梦多。
停产矿井应该按要求整改,尽快复工复产,趁现在煤价行情,完成全年效益目标能够增产能的矿井,积极去核增,把产量提高上去,及时现在用不到,以后光卖指标也可能小赚一笔总之,在利好政策面前,一定抓住机遇,煤炭行业几经波折,辉煌的十年,至暗的三年,事故多发之年,不断的关停。
不希望大风大浪,只希望正常稳定的发展!